用自己名给其他人贷款有哪些风险
用自己名给其他人贷款,存在多方面的风险:
1.这种行为容易使名义借款人陷入巨大的法律风险之中。
因为“借名贷款”具备欺骗性、不真实性和隐蔽性,它可能致使银行的贷前调查、贷中审察和贷后管理等程序形同虚设,进而引发银行风控机制的失灵,给贷款安全带来重大隐患。
一旦贷款出现问题,名义借款人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,使自己陷入巨额债务的困境。
名义借款人和实质借款人之间还可能因此产生扯皮和信赖危机,进一步加剧风险。
2.名义借款人可能面临以下几种风险:
被银行追偿贷款的风险,假如实质借款人没办法按时还款,银行或许会向名义借款人追讨。
信用受损的风险,假如贷款逾期未还,名义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将遭到严重干扰。
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风险,假如“借名贷款”被认定为骗取贷款的行为,名义借款人或许会因此遭到刑事处罚。
2、借名贷款中还款责任主体是哪个
找法网提醒,在借名贷款中,还款责任主体的认定是一个重点问题。
1.一般情形下,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。
由于从法律关系上来看,出借人与名义借款人之间构成了借贷法律关系,而名义借款人与实质借款人之间则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。
根据“合同相对性”原则,借款合同上的当事人即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义务。
2.在特定情形下,名义借款人可以依法免除还款责任。
这需要名义借款人需要充分举证,证明其已经向出借人披露了实质用人,并且受托人与第三人都了解受托人代表委托人签订合同。
假如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用借款人的名义,名义借款人并不实质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,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,那样应认定实质用人为实质借款人,由其承担偿还责任。
借名借款有什么法律特点
借名借款具备以下几个法律特点:
1.借名的合意性。在借名过程中,实质用款人与名义借款人之间需要存在借名的合意,即双方达成一致认同,名义借款人赞同实质用款人用其名义进行借款,并将所借款项交给实质借款人用。
这种合意性是借名借款成立的基础。
2.名义借款人需要拥有借款能力和还款能力。
在借名借款中,出借人一般会对名义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认可。
出借人也会知道并赞同实质用款人的存在,并相信其还款能力。这是借名借款可以顺利进行的要紧保障。
3.所借款项的用法权与归属权相离别。
虽然名义借款人获得了借款资金,但从名义借款人和出借人签署的借款协议来看,所借资金名义上归是名义借款人用。
在实质用中,这类资金却是由实质用款人进行用和支配。这种用权与归属权的离别是借名借款的另一个要紧特点。